迪拜房东能提前几个月通知就赶租客走、卖房子吗?

问题:

我在迪拜租的公寓,房东说想卖房子,要求我两个月内搬走。但我的租约还有好几个月才到期,我需要现在就搬吗?作为租客,我有哪些权利?

答案(迪拜法律规定):不可以随便赶人!在迪拜,房东想因为卖房子而赶租客走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必须提前12个月通知(不是2个月!)。

通知必须通过公证处(Notary Public) 或挂号信正式送达(通常会用Tableegh快递服务)。

这是根据迪拜土地法第25条第2款(d)明确规定的。重要提醒:租约没到期前,租约依然有效,房东不能强迫你提前搬走。

就算房子卖掉了,新房东也必须继续履行原来的租约,不能马上赶你走(法律第28条)。

如果房东没按规定提前12个月正式通知,你完全可以拒绝搬走。

如果房东强行赶人怎么办?

你可以去迪拜租赁纠纷中心(Rental Disputes Center - RDC)投诉,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
总结:

房东想卖房赶你走?至少要提前一年正式通知才行。只提前两个月告诉你,是不够的,你不用慌着搬家。